共青团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兰财大团字[2017]5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器乐大赛的通知
各分团委、校团委各部门:
为展示当代大学生的艺术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及响应教育部有关“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普及中西方音乐文化知识,增强大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以及热爱,校团委决定举办兰州商学院第七届“琴韵流世,音魅兰商”校园器乐风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报名方式:
为发掘人才,激发同学们的自主创新意识,本届大赛采用个人报名及各个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的方式,在报名现场报名登记后即可参加初赛选拔。即日起到6月2日,可到设于A楼内的报名点及红房子处报名,报名需填写组名表,并缴纳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现场发放参赛选手证。
三、比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17年11月3日晚7:00-9:00
2、决赛时间:2017年11月29日晚7:00-9:00
四、比赛地点:
初赛地点:模拟法庭
决赛地点:知行楼302
五、参赛要求:
1.选手请结合本次大赛的主题选定曲目,选定的曲目应具有时代感,兼容艺术性,技巧性,
2、初赛曲目可以不准备伴奏,决赛需自带乐器,自备伴奏,若有附加兴他表演形式请自备所有物品和人员。
3.预赛阶段分为自选曲目表演,技巧展示环节是为了了解选手的基本功水平,所以形式可以为练习曲或其他可以反映选手基本功的作品.
4.所有进决赛的选手合奏一首曲目,进行各自器乐展示,限时五分钟。
六、评分标准:
一:对器乐的演奏技法(包括吹奏法,拉奏法,弹奏法及各类乐器所具有的特殊演奏技法)占30分。
二:能够熟练演奏所选乐曲占30分。
三:演奏时节奏准确,音准较有把握占20分。
四:演奏者富有表情,演奏的音乐充满感情,音色有所控制占20分。
(注:五:决赛时选手合奏的加分演出满分为10分)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根据评委的评审结果评出最佳风采奖1名,最具表现力将2名,最有潜力奖3名。为回报给予本次比赛大力支持的各二级学院,特设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所有获奖者均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