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兰财大团字[2018]4号 兰州财经大学关于推选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的新篇章,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我校决定开展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校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均可纳入本次推选范围。 (二)表彰名额 本次拟向省上推选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1名。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和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生动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三、评选程序 推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严格执行审查公示制度。 (一)推荐对象由所属(所在)单位党组织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拟推荐的个人须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不得由推荐对象自行征求意见。 (二)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属(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推荐材料上报校团委。 (三)校团委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对各单位(部门)上报人选进行复审后,确定1名拟推荐人选。 (四)将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推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 重点向优秀普通青年倾斜。 (二)在人选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注重探索拓展社会化、多样化的推荐渠道,积极扩大参与范围,组织青年群众推荐身边的优秀典型,体现申报人选的时代性、先进性、示范性,选树在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的青年典型,能够向广大青年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要严把推荐关,推荐人选要确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或发挥了表率作用,特别要重点推荐在助力和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脱贫攻坚一号工程、青年创新创业创优、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青年生态环保实践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青年典型。 五、进度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指导参评人选认真填写《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1),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和事迹简介(500字以内)。申报人选填报的《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附件2)。申报人选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学校统战部出具证明。由申报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对申报人选进行政审,并提供政审材料。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申报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附电子版)、考察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成果复印件、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公示情况报告,各一式3份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校团委组织部史菁 联系电话:0931-5252035 电子信箱:380802649@qq.com 附件1 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 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ocx 附件3 第22届“甘肃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校团委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