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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04-26 17:37   校团委

共青团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

兰财大团字〔20203说明:http://tw.lzufe.edu.cn/_mediafile/cs/2017/02/19/2bt0uak8o1.png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校团委各部门;各学生分会,校学生会各中心:

2020年,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育人中心工作,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于2021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务工作者”、“魅力团支书”、“五四红旗分团委(团支部)”、“红旗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文明校园建设优秀践行者”、“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校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均可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表彰名额

本次拟评选表彰“优秀共青团员”601人,“优秀共青团干部”106人,“优秀团务工作者”3人,“魅力团支书”25人,“五四红旗分团委”3个,“红旗学生分会”3个,“五四红旗团支部”43个,“优秀学生社团”7个,“文明校园建设优秀践行者”79,“优秀青年志愿者”80,“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3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团龄在一年以上,按期缴纳团费,积极做好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5.在校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本学年内未受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并荣获奖项的或有团学工作经验者可着重考虑。

7.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劳动,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和公益活动,受到班内青年的拥护。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对象为年龄在14周岁至28周岁的正式注册的、团龄满一年、目前在任且从事团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学生团干部。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青年的要求,认真参与青年大学习,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宣讲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传递青春正能量。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部门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2020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积极开展支部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所带领团支部积极参与团学活动,并在团学活动中表现出色可着重考虑。

6.在校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本学年内未受通报批评。

(三)优秀团务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各学院分团委专职教师团干部。根据2020年度学校共青团考核工作结果评定。

(四)魅力团支书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团员青年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担任团支书一年以上,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关心团员思想发展、学习和生活情况,班级卫生和寝室卫生状况良好。

3.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4.团支书需主动带头开展团课学习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5.团支书应积极组织团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增强先进性。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在校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本学年内未受通报批评。

8.积极组织支部内团员参加分团委组织的团学活动,按时收取团费。

9.及时统计,上报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

10.按时开展团籍转入转出工作,积极配合团委完成并做好智慧团建建设。

(五)五四红旗分团委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员队伍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智慧团建”系统所属各级组织录入率达到100%,按时足额上缴团费。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学生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学生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分团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影响。

6.分团委成员近5年内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7.积极组织团学活动,保证活动数量和质量,能够充分调动下属支部成员参加团学活动的积极性。

8.积极配合团委,认真完成团委相关工作,并按时按质向下属支部传达团委最新工作要求。

9.完成智慧团建建设,督促下属支部及时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团会等团学工作,指导下属支部完成智慧团建最新工作。

(六)红旗学生分会

具体评选条件参见《兰州财经大学“红旗学生分会”评比办法》。

(七)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员队伍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团组织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团员发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支部成员1年内未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和考试作弊现象。

6.按时、按要求搜集整理报送团学工作相关资料,配合分团委工作。及时完成智慧团建建设,特别是智慧团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7.按时、按要求组织团会,每次开展的团会内容符合主题,且无早退无缺席现象。

8.能够积极参与分团委举办的团学活动。

(八)优秀学生社团

具体评选条件参见《兰州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九)文明校园建设优秀践行者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扎实肯干、勤奋刻苦,有高度责任感,密切联系学生,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基础。

4.积极参与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及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做出突出贡献,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5.在校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优秀青年志愿者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过40小时。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

1.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

2.具有较好的志愿服务理念,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较规范。

3.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积极丰富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4.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5.服务成效明显,广受好评,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6.成员在校期间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三、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节点紧,团员青年关注度高,各分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指导推荐对象认真填写审批表(附件23456789)。

请各分团委(团总支)将推荐对象汇总名单、审批表(附件23456789),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于430日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贾晓旸

联系电话:15193196232

电子邮箱:贾晓旸办公自动化邮箱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

3.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

4.兰州财经大学“魅力团支书”审批表

5.兰州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

6.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审批表

7.兰州财经大学文明校园建设优秀践行者审批表

8.兰州财经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审批表

9.兰州财经大学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登记表

10.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对象汇总名单

         共青团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426

 

附件【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优秀共青团员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优秀共青团干部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魅力团支书”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五四红旗团支部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优秀学生社团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文明校园建设优秀践行者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8.优秀青年志愿者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9.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0.学院推荐对象汇总名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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