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团字[2015]5号 关于推荐史菁、黄卉同志晋升职称的 报 告 组织人事部: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职称定职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部门史菁、黄卉同志符合晋升职称的基本要求。经2015年4月2日校团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史菁、黄卉同志晋升职称。 特此报告 共青团兰州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