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商团学联字[2015]7号 关于评选2014年度“五四红旗分团委”、 “红旗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委各部门、各学生分会、学生会各部门: 2014年,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团省委和省学联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四项职能和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需求,贴近学生实际”,深入推进全团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圆满地完成了校党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团委、学生会研究,决定在“五四”之际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分团委”、“红旗学生分会”、“优秀学生社团”、“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1、全校所有团支部、团员均可参加评选。 2、各级团学组织要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做好自荐和推荐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二、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参照《兰州商学院基层团组织量化考核办法(试行)》执行,按2014年度各分团委考核结果确定如下: 1、“五四红旗分团委”评选名额为5个。 2、“红旗学生分会”评选名额为5个。 3、“优秀学生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总数的10%申报。 4、“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人数见《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选条件和办法: 1、评选条件和办法参照兰州商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红旗学生分会、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和办法”执行。 2、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要认真填写自荐材料。先进集体填写《兰州商学院先进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或《兰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登记表》(附表5),并另外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先进个人填写《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或《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附件4)。 3、在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复审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申报截止日期 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及材料电子版报校团委办公室。 各基层团学组织要认真填写,如实申报,确保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2、兰州商学院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3、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 4、兰州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5、兰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登记表 共青团兰州商学院委员会兰州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