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学习雷锋日”,每到春暖花开的三月,网络上、生活中就会掀起一波又一波关于“雷锋精神”的讨论。有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先进事迹的报道,有关于如何继承发扬“雷锋精神”的讨论,有对于雷锋本人的轶事探究,也有对于雷锋及其事迹的质疑。56年过去了,今天的我们,自然应当依据社会的发展理解雷锋精神的内涵,根据时代的变化继承弘扬雷锋精神,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一直以来,都有不少人质疑,“为什么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但总是记在日记里?”“为什么每次雷锋做好事的时候,都恰好遇到摄影师?”这些问题共青团中央曾经发过相关的文章作过解释,雷锋生前留下的照片有大部分都是为了宣传的需要“补拍”的。雷锋同志生前就是沈阳军区的模范典型,当他的事迹从军队扩展到全国时,缺少相关的宣传素材,为了宣传的需要,沈阳军区从日记中找具体的事件进行“补拍”。但是,这些“补拍”的确都是有事实依据的。 有人讽刺到,“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却都写在日记里”。当初写下日记,真的是为了以后出名吗?他喜欢做好事,喜欢在生活和工作中帮助别人,怀着这种喜悦写在自己的日记里。这和我们在朋友圈、微博分享的“在公交车上给小朋友让座,小朋友甜甜的说了一声谢谢,心里很开心”“雪天路滑,路上扶起了一位滑倒的外卖小哥,感觉自己棒棒哒”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看的简单一点,他就是一名普通的士兵,一个待人热情、热爱生活和工作的普通人。在某种程度上,在过去的一些时代,出于宣传和树立典型人物的需要,雷锋可能被过分鼓吹了。我们反感的是不成熟的宣传手法,反感的是那个“高大全”的英雄形象,甚至说是为了反感而反感。但是,现在一些人,出于对政治宣传的反感和厌恶,何尝不是过分抹黑雷锋呢?褪去政治宣传的涂抹,抛开充满时代色彩的“包装”,又有多少人真的了解雷锋本人呢?如果没有高大上的政治宣传、国家包装,没有艺术加工,雷锋就是一个朴素热忱的年轻人,一个乐于助人、追求荣誉的小战士,是被老师、家长夸赞的“别人家的小孩”,这样的雷锋不可爱吗?不值得我们见贤思齐吗? 时至今日,要用一种时代进步性去理解雷锋精神、学习雷锋精神。看看雷锋精神的精神内涵:“助人为乐”“爱国精神”“热情似火”“勤俭节约”“爱岗敬业”……这些都是一个美好的人应该具备的品质。雷锋精神已经转化为一种符号,这种精神是助人为乐的精神,哪怕只是在公交车上为有需要的人让座这样的小事儿;是勤俭节约的精神,物质生活富足的今天,依然需要低碳环保,依然倡导“光盘行动”;是爱岗敬业的精神,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履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是用自己的行动关心、关爱身边的人。这种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值得每一个人去学习、弘扬。 周恩来同志曾把雷锋精神概括为四句话:“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或许“阶级”、“革命”这样的词汇已经远离我们,但是“爱憎分明”“言行一致”依然应当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看看我们自己,能不能做到明辨是非、爱憎分明,能不能做到言行一致、真实诚信?我们应该明白,无论这些精神的载体是什么,都不妨碍我们追求这些美好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