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中午,我院在修远楼305教室,进行选举共青团甘肃省第十三次代表选举大会。本次大会由法学院分团委书记王宫蛟老师主持,全体团学干部参加了本次会议。 按照选举要求,我院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提名推荐,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初步确定了13位同学的候选人名单,并对这些同学进行全面考察,符合思想理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这些要求。然后,我们组织团员代表,进行不记名投票,最终,2015级社会工作班王凯文同学当选为我院推选的代表。 本次选举大会,是在法学院分团委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中完成的,切实保证了代表的质量,为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保证学校的工作有效顺利完成。 (法学院分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