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的成立、注销流程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流程
成立条件: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应有五名以上申请人,包括由至少三名主要发起人和至少两名发起成员且具有兰州财经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发起成立;
(二)申请人应入学一年以上,未受过院、校两级违规违纪处分;
(三)申请人GPA应达到1.90以上,本年度无挂科补考现象。
成立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兰州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注册(成立)申请表》、撰写成立申请书(申请报告)、撰写学生社团《章程》;
(二)将《兰州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注册(成立)申请表》、成立申请书(申请报告)、学生社团《章程》等申请材料上交于学生社团联合会综合管理部;
(三)综合管理部初步审核所上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若是,综合管理部将申请材料上交主席团进行审核;若否,综合管理部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更正后再次上交综合管理部;
(四)主席团接收综合管理部所上交的成立申请材料,召开主席团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后给出评审意见;
(五)主席团将申请材料与评审意见上交于常委会进行最终审核,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表决是否同意成立;
(六)若成立的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常委会将决定转达于办公室,办公室下达成立文件并报校团委备案;若最终审核不通过,常委会将决定转达于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口头或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失败;
(七)办公室下达成立文件后,申请人方可筹备社团的成立并享有我校学生社团的权利与义务;若申请失败,申请人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二、学生社团的注销流程:
学生社团的注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社团无法持续发展,自由解散;二是学生社团联合会责令撤销。学生社团自由解散和被责令撤销必须经过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批准方可注销。注销流程如下: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将注销申请书(申请报告)上交综合管理部;
(二)综合管理部将注销申请书(申请报告)上交主席团,主席团根据申请书(申请报告)内容以及情况进行审察,根据审查结果给出审查意见;
(四)主席团将申请书(申请报告)、审查意见上交于常委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后,将同意注销的决定转达于办公室;
(五)办公室下达同意注销的通知,社团方可注销;
学生社团因违反规定或其他情况被学生社团联合会责令撤销,学生社团联合会视情况追究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社团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